「喜歡你」 跟 「我愛你」

對我來說,是種恐懼孤單,渴望有人作伴,
不一定要「愛這個人」,也可以在一起。
這就稱做「喜歡你」

那種感覺是不真實的,很短暫地火花。


因為認識的不夠久,相處的不夠深,對未來規劃的不夠遠,
兩個人對這一段感情的期待有很大的落差,
心理的天枰所以難以取得平衡。

所以很多分手的理由都出籠,
個性不合~
生活習慣差異~
看不見未來~
劈腿?!
以上這些都是分手的原因。

但簡單來說:「就是因為不愛了阿」

我想,
為了在一起而在一起的結局都不完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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